长沙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文 件
长非群组〔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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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非公经济组织教育实践活动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
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宁乡经开区、浏阳经开区和各区县(市)非公经济组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直管商会党组织: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环节,对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整改任务落地生根,形成反“四风”、改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长群组发〔2014〕15号《印发〈长沙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群组发〔2014〕30号《关于做好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长办发〔2013〕4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非公领域实际,现就这一环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1、认真制定完善整改工作方案。设党委(总支部)的领导班子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做到与人对应、与事对应,切实可行;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其他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要针对具体问题条目式地列出整改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案要切实回应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回应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突出问题,回应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回应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的问题。
2、持续解决“四风”等突出问题。各非公经济组织要着力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作用发挥、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理想信念缺失、党员意识淡薄、自身建设偏弱、开展活动失常、作用发挥不够、关爱群众缺位等问题。同时,要巩固深化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通过“四联一抓”(党建联组、楼宇联建、“机关 企业党支部” 互联共建、领导联点、党建指导员帮抓)等形式载体助推晋位升级;对被评议“差”的党员要采取诫勉谈话、结对帮教、培训提质等方式方法转化提高,对个别经教育仍我行我素,已不具备党员基本条件的 “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组织程序,严肃处理。
3、尽力解决员工切身利益问题。在前段边学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各级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认真梳理听取意见环节和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上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厘清工作主次,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对目前能够解决的马上解决,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限期解决,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主动解决联系服务群众问题。市、县(园区)、乡三级非公党建工作机构要认真落实《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若干工作的通知》(长组通〔2014〕33号),切实强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结对帮扶和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等工作。
5、坚持敞开大门进行整改落实。坚持开门整改,各非公经济组织基层组织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问题清单要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党员、职工公布(见附表),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并及时与非中共党员的业主、主要出资人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确保整改项目和措施有效落实。各地各单位为群众办实事都要作出公开承诺,进展情况要全程向群众公开;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集中通报整改情况,组织群众进行评议。
二、务求实效建章立制
1、理顺非公党建保障机制。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本着长远规划与近期部署相结合原则,重点理顺非公党建工作的组织保障、工作保障和阵地保障机制。抓好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园区非公党建工作机构建设,推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的落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税前列支制度、党费拨返制度,采取财政补助、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工作经费,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制度。按照“六有”标准,通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党群联建、资源共享,努力使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党组织有独立的活动阵地,党员人数不足50人的有共享的活动阵地;推行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党组织与非公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社区党员服务中心要向辖区内非公组织开放制度。
2、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制度。各级党组织在全面梳理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要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实际,重点围绕增强党组织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党员教育培训、“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细则、“一会四评”、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群众报告工作以及述职评议、党内激励帮扶、加强诚信建设、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全面落实“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制度,以制度的力量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通过努力,确实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3、大力推动制度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创新非公党建方法载体,通过活动载体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遵规守纪、执行制度、按章办事的自觉性,助力企业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发展。如高新区非公企业党建联组、经开区“机关支部 企业支部”互联共创、芙蓉区积分制管理、天心区企业诚信联盟建设、岳麓区“星级”党组织评选、开福区 “微读本、微党课、微故事、微心愿”活动、雨花区楼宇(市场)组织联建、望城区非公党建标兵评选、浏阳市乡镇(街道)企业总支部试点、宁乡县“三有五结合”活动等。同时,推行各项制度规定、开展各类活动要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决防止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简单照搬照抄、搞制度载体“作秀”等形式主义倾向,真正让制度建设务实管用,活动载体丰富有效。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对第三环节工作进行精心谋划,作出安排部署,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防止前紧后松。各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牵头协调解决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中的难点问题。
2、从严督导把关。各级非公经济组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联点领导(指导员)、督导(指导)组要加强宏观指导、联系协调和具体把关,督促各级党组织对前段工作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暗访调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严格落实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制度,切实抓紧改起来,力争抓一件成一件,改一项见效一项。
3、坚持上下联动。各级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认领和帮助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涉及非公经济组织员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协同各级地方党委建立联动整改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对需要上下联动整改的事项要认真梳理分析,各级党组织要主动作为,防止互相推诿,积压矛盾,力争通过上下协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基层。
4、严格评估验收。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凡验收不过关的,教育实践活动视为不合格,不能召开总结大会,要继续整改。各非公经济组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也要制定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评估方案,组织对所属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逐项验收,评估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5、强化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宣传推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集中报道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群众对活动的感受评价。市、县(园区)两级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之我见”主题交流活动,按照可信、可比、可学的要求,深入挖掘一批有代表性和感染力的先进典型;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宣传报道一批站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非公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和践行群众路线好的典型事例,扩大活动“正能量”和社会影响力。
全市各级非公经济党组织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通过这一环节的工作,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进一步严肃党规法纪,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直面具体问题,解决直接困难,切实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整个活动取得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效果。
附:长沙市非公经济组织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整改问题集中公示
长沙市非公经济组织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1日
长沙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印发
(共印45份)